【時事多面睇】有議員指林鄭辦公室應遷出甲級商廈 學者倡前特首共用空間

發佈日期: 2024-05-23 23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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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為前特首林鄭月娥租用中環商廈單位作辦公室,涉及的巨額租金等開支備受關注,政府稱會適時考慮租約到期後的安排。有議員認為應遷出甲級商廈,有學者就建議安排前特首共用辦公室空間。

政府在堅尼地道設立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,樓面面積5,000多平方呎,到林鄭月娥兩年前離任、政府為她在金鐘太古廣場租用面積約2,700平方呎的辦公室,上年度單是租金、管理費、清潔費及電費等開支,就達567萬元。租約明年中屆滿,有議員建議遷離甲級商廈。

新民黨新界東北議員李梓敬稱:「過往政府都希望推行第二個商業中心即東九龍,其實如果政府的策略是這樣,是否應該帶頭做起,遷往一些比較便宜的或者另一些商業中心地帶,可以節省開支。」

政府稱,位於堅尼地道的辦公室只能供三位行政長官使用。議員田北辰建議,只為對上三位卸任的特首提供辦公室,不需要再另外租地方。

實政圓桌新界西北議員田北辰指:「前任特首辦公室,他出了一個回應,就說我們今天的事情(安排)是你們立法會批准的,但是立法會批的是20年前、批堅尼地道(辦事處)那個安排。我們有一個中央的辦公室統一的接待,保安又好,甚麼都看了,既然我們堅尼地道(辦公室)已經做足這件事,我們在那裡提供辦公室給前三任特首。」

有學者認為可以考慮安排前特首共用部分空間。

嶺大潘蘇通滬港經濟政策研究所長何濼生表示:「我很難想像這麼多位前特首一起會所謂上班或者見客,如果那個地方是可以甲用完之後乙使用,這樣就比較理想,不需要長時間丟空一些的空間,因為其實這些空間的社會成本很高。」

他認為辦公室能適當地讓前特首執行所需功能,就已經足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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